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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8年以前中国的经济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,因为政策和体制的制约,没有自主创业和自我决策的空间,也没有产权的界定和资产的积累。1978年前创业过程主要是浙商的能力成长,为第一代浙商的崛起提供了人力资本供给。万向集团的鲁冠球、横店集团的徐文荣、精工集团的金良顺、万事利的沈爱琴等资深浙商都是在1978年之前即从事工商业活动,虽然一直到允许自主创业时形成的资本原始积累很少,但他们在创业过程中积累的资源,包括管理企业的经验、凝聚的人脉、拓展的市场网络等为日后的自主创业提供了要素支撑。

自1978年后,从过程上看,浙商成长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,即自发冲动阶段、政策推动阶段和引导发动融合阶段。

自发冲动为第一阶段,这一阶段时间跨度为1979年至20世纪90年代初(1992年之前)。这一阶段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主要在于集体经济,非公有制经济占全省经济的比重还相当小。但由于国家、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,使得个体私营经济得到初步发展。

这一阶段是个体经济与乡镇企业突出发展的阶段,也是浙商成长最为重要的阶段。从私营企业注册数量说,这一阶段并不是最多的。但因为先发优势,在存续期长、经营绩效好,规模较大的浙商企业中,这一时期开始创业的浙商占了多数。知名企业如吉利、娃哈哈、正泰、传化等都是这个阶段成立的。

第二阶段为政策推动阶段,时间跨度大致为20世纪9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,这一阶段是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的关键时期。

从全国来看,这一时期浙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很有特色和成效。据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,当年浙江全部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8.9%,而个体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17.8%,私营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23.8%。“个私经济看浙江”,浙江成为全国各地鼓励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竞相效仿的典型。

第三阶段为引导发动融合的发展期,时间为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今。

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:“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对个体、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、引导、使之健康发展。”在此背景下,浙江非公有制经济又有新的发展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由1997年的1775亿元进一步增加到2001年的3466亿元,占全省GDP的比重由38.3%上升到51.4%。


上述这三阶段划分,是比较通行的常见的浙商成长阶段论。此外,也有一些形象化的说法,比如说浙商从最早“做人家不愿意做的事情”到“做人家不敢做的事情”最后是“做人家做不了的事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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