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革开放后第一家试行浮动利率的温州苍南金乡信用社
温州苍南县金乡镇,这座迄今已有621年历史的古镇,曾是抗倭的军事重镇。在1980年,谁也没有想到,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农村金融改革,会从这座浙南小镇拉开帷幕:一位叫陈礼铨的乡镇信用社主任,带头在当地偷偷推行了存贷款浮动利率。这个当时被称为是“触犯政策红线”,“随时要掉乌纱帽”的举动,如今已作为温州人的创举,被写进了改革开放的历史。
金乡人早在割除一切资本主义尾巴的年代,便通过制售毛主席像章、红本本而发家致富,改革开放春风过后,金乡个体户更是如雨后春笋,全乡几千户都投入了办厂搞推销,资金的需求量也直线上升。改革开放初期的相应金融政策却严重滞后。当时,保守的银行机构不敢也不愿给个体户贷款。农村信用社隶属于农业银行,虽然主要承担农业贷款与农民生活贷款,却因为按要求执行国家的低利率政策而难以吸收社会存款,以金乡信用社为例,1979年初,整个信用社所有的资金加起来只有1803元,金乡镇居民的存款只有380元。当时金乡信用社的存款月息3.3‰,贷款月息3.6‰,处于连年亏损的状态。一方面是个体户有大量的资金需求因为金融体制的局限得不到满足,而民间借贷需要支付高额的利息,另一方面信用社却处境艰难,“能不能以信用社名义提高利率,抢占民间借贷市场呢?”陈礼铨动起了利率的主意。
1979年冬,陈礼铨通过市场考察,在国家基准利率月息6厘基础上,设立信用社专项贷款利率,即存款月息提高到1分,贷款月息提高到1分5厘,在小范围内试验了一下。1980年,在乡党委的同意下,信用社迁出镇政府,在繁华地段租了118平方米的两间店面营业。全社对利率浮动都不声张,大家积极拉存款,原来门可罗雀的信用社,竟一下子变得门庭若市,此时的改革,还是处于“地下”。到了1981年,信息急速传到了上级行。县、市行默许金乡信用社再试验一段时间,但更高的上级行却不肯了,传下话来叫停办——利率是国家统一的,谁也不准动,谁动就犯错误。到了1981年秋,知道“纸包不住火”的陈礼铨,找了另一位利率改革“推手”陈岳清,联名给县、市、省和中央写了报告,要求批准信用社实行浮动利率。农总行派政策研究室主任丁非皆专门率队来金乡调研,经过半个多月调研,调查组觉得这事和法规相抵触,但又合情合理,决定在金乡开展全国试点。1981年10月,金乡信用社正式贴出浮动利率公告。
1985年,中央“一号文件”明确规定了允许农村信用社实行利率浮动。1986年5月,原中国人民银行行长陈慕华到温州考察,听取浮动利率改革的专题汇报后,充分肯定这一创举“有利于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健康发展”。6月,全市已有381个信用社实行浮动利率。那一年,从金乡出发,农总行决定在全国农村信用社普遍实行浮动利率。1987年6月,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批准率先在温州施行利率改革,农村金融改革号角正式吹响。
当年的一小步,却成就了中国今后农村金融改革的一大步。它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温州人的务实。他们是围绕市场经济规律在实践,红线不是碰不得,如果都要按照红头文件,这不叫改革了,只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,创新改革是大势所趋。温州人的思想是真正解放的,他们注重解决实际问题,敢做合理的冒险,这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原动力,是值得当代人学习和借鉴的,因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